國科會約用人員相關要點
真理大學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
(計畫助理人員之管理事項,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,應依本校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。)
注意事項
申請文件
變更文件
◎變更原約用人員聘期(只能變更縮短聘期,若為延長聘期,請循約用程序辦理):
請於聘期到期當月15號前送申請表中止聘期。
(例:甲生原約用期間為100/8/1-101/7/31,因故改聘至100/12/31,請最遲於100/12/15前送變更表,申請變更聘期。)
◎變更原約用人員薪資:請於調整薪資前一個月15號前送申請表變更薪資。
(例:乙生原約用期間為100/8/1-101/7/31,薪資6000元,因故於101/1/1起調整薪資為8000元,請最遲於100/12/15前送變更表,申請變更薪資。)
真理大學學年度研究計畫經費變更暨流用申請表
核銷文件
請款單
請計畫主持人或洽學系助理至本校「預算、申購系統」填寫請款單並列印。
※請款單「經辦人」、「驗收人」必須為不同人簽章。
經費明細表
支出憑證清單及黏存單
※每次核銷之收據及發票等憑證請逐「張」編號,非逐「品項」編號。
※支出憑證(如:收據、發票)請編號並於支出憑證清單上填寫。
※「經手人」、「點驗保管或證明人」須為不同人簽章,且其中一欄必須為計畫主持人簽章。
真理大學研究計畫人事費印領清冊
※請編列支出憑證號碼。
真理大學研究計畫【臨時】約用人員工作日誌表
※領日薪或時薪之臨時人員務必填寫此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