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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研究人力費要點及相關表格下載
1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(自103年4月9日起生效)
2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(自103年4月9日起生效)
3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(自103年4月9日起生效)
4、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(100年7月1日起實施)
(計畫助理人員之管理事項,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,應依本校計畫助理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。)
1、請務必於約用生效日前完成約用申請。
2、不可約用計畫主持人、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為專任助理、兼任助理及臨時工,若有違反規定,科技部將不予核銷相關經費。
3、研究人力費一律由學校以匯款方式匯入各研究人員本人之帳戶,不得代領或墊付。
4、計畫約用人員皆需簽到-退簽,兼任助理於次月10日前、臨時工於當月23日前須送交學術研究組備查。
5、若所聘任之人員為在學學生,則聘期以學期為主,且學生證影本上須有該學期之註冊章佐證。
6、科技部約用助理人員分為以下三個職級: (1)專任助理:為本校編制外全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。須為已畢業人士,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專任助理人員。
(2)兼任助理:以部分時間從事專題研究計畫工作人員,必須為在學學生(大專學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,不限本校學生)或講師、助教級助理人員(研究生助理人員若為計畫執行期間始註冊入學者,其尚未註冊前之工作酬金,得以同級研究生名義給付。)
(3)臨 時 工:為臨時僱用之工作人員,已擔任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專任或兼任助理人員者,不得再擔任臨時工,敘薪標準僅能按日或按時支給臨時工資,並須記錄每日工作內容。
1、真理大學【兼任&臨時】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(104年9月11日修正)
※變更科技部原核定之助理人員職級
※變更原約用人員聘期(只能變更縮短聘期,若為延長聘期,請循約用程序辦理) ※變更原約用人員薪資,請於調整薪資前一個月15號前送申請表變更薪資。
※計畫約用人員皆需簽到-退簽,兼任助理於次月10日前、臨時工於當月23日前須送交學術研究組備查。
※約用為臨時工之人員務必填寫此表,並於當月23日前連同簽到-簽退表一併送達學術研究組,以憑辦理薪資撥付。(臨時工資統計時間為前一月份21日至當月20日止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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